中国网5月22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22日发布5件加强未...
中国网5月22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22日发布5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多次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聚焦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分析和研判,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以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
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人民法院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观念,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发现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等受到侵害的,及时依法释明维权路径。据统计,目前,全国法院实行综合审判的少年法庭有900余个,占少年法庭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指引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体现了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涉未成年人案件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协同增效。案例1中,由熟悉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一体推进犯罪惩治、探望权行使和抚养费执行等关联案件,通过协同开展多项审判延伸工作,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5中,由同一合议庭审理两件相互关联的民事、行政案件,以专业化审判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地落细。人民法院坚持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推动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案例3中,人民法院未止步于对犯罪的惩治,而是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序开展“刑民”衔接,在刑事判决依法严惩犯罪的基础上,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在相关民事审判中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深化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案例2中,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携手破解涉毒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缺失问题,向年幼的孩子传递新时代社会的关护,充分体现了多部门在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的通力协作。案例4中,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民政局、卫健委等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协同机制,及时化解未成年人的监护困境,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例1:同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
案例2: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破解困境儿童监护缺失难题——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诉严某、谢某、黄某军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案例3: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王某猥亵儿童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案例4: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案例5:行政、民事审判融合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孟某户籍登记及相关抚养费纠纷案
同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
李某(男)与孙某(女)原系夫妻,后经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子女均由孙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因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拖欠数月抚养费,孙某故拒绝李某探望两名子女。后李某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庭审期间,双方因子女抚养、探望及离婚判决的财产执行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庭审后,李某埋伏于孙某回家路上伺机报复,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上述案件,人民法院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刑事、民事、执行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就民事纠纷进行面对面沟通,后李某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孙某的经济损失,孙某也表示同意协助李某探望孩子。
关于刑事犯罪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系故意伤害犯罪未遂,且具有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关于探望权纠纷,经调解,孙某同意李某分期支付离婚纠纷中的财产折价款及拖欠的抚养费,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同意按照孙某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行使探望权,二人达成调解协议。
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化审判团队,以系统性综合审判思维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有利于及时发现、掌握各类案件内在关联、矛盾冲突及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推动司法保护由事后向事前、事中保护的转变,确保涉未成年人关联问题均得以妥善解决。此外,人民法院还通过跨诉讼程序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心理疏导、监护评估等审判延伸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生活保障、情感需求、监护环境等多元权益得到全方位关注,实现了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的融合发力,有利于涉未成年人纠纷实质性化解。
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破解困境儿童监护缺失难题——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诉严某、谢某、黄某军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严某(女)与谢某(男)结婚后于2017年生育一名女孩晶晶。严某在与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男子黄某军同居并于2019年生育一名男孩亮亮。后严某、谢某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晶晶由严某抚养。严某2019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黄某军作为同案犯一并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黄某军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1年被立案处理。谢某于2014年、2019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强制戒毒二年。
在严某、黄某军等人贩卖毒品罪一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注到因严某、黄某军、谢某涉毒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强制戒毒,均无能力对年幼的孩子履行监护义务,晶晶、亮亮将陷于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后,及时联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当地街道和居委会,为晶晶、亮亮找寻临时照料人。经沟通指导,黄某军的同胞姐姐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起诉,申请撤销严某、谢某对晶晶的监护人资格以及严某、黄某军对亮亮的监护人资格,并为晶晶、亮亮指定监护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人民法院认为,晶晶、亮亮的父母均存在吸毒恶习,且因贩卖毒品或吸食毒品被立案处理,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已不适合再担任监护人,依法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严某、谢某、黄某军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晶晶、亮亮将处于事实无人监护的危困状态。现黄某琴、黄某梅分别申请自愿担任晶晶、亮亮的监护人,人民检察院同意其意见并支持起诉,其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亦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可以使晶晶、亮亮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实。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黄某琴、黄某梅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综合保护,实质性解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本案例中,人民法院发现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面临事实无人监护困境后,会同人民检察院推动相关问题得以解决,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映了新时代各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爱,是人民法院在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改革中,健全工作机制,携手各方实质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典型案例。
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钱某、继父王某共同生活。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先后两次在家中对小丽(时年13岁)实施猥亵。2021年6月,王某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时年14岁)实施猥亵行为,并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小丽提出跟随亲生父亲李某生活的意愿。2022年3月,刑事判决生效后,法官就监护人资格问题与小丽生父沟通。后小丽的生父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王某对小丽的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适用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快审快判。
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身为继父漠视法律,对被监护人小丽及其同学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且属侵害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被告人王某两罪并罚。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尊重被害人意愿,作出民事判决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小丽司法救助,并会同民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共同制定长期心理疏导、帮扶计划,帮助小丽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
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害犯罪具有隐蔽性、行为持续性及侵害权利复合性等特征。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审理法院探索“惩治+保护+修复”的全链条综合保护机制,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基础上,依据未成年人意愿,推动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阻断未成年人面临的后续风险。同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协调民政、妇联等多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制定心理疏导和帮扶计划,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有效修复和改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生活环境,生动诠释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理念,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育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治疗,并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急需手术治疗,但陈某置之不理。后经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某儿童医院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同月,韩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陈某支付抚养费;某儿童医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合同纠纷诉讼,要求陈某支付医药费。上述三案,由人民法院同一合议庭审理。
关于遗弃案,人民法院认为,陈某作为韩某某的亲生父亲,拒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韩某某的合法权益,依法以遗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关于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及医疗合同纠纷案,鉴于韩某某的母亲韩某青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陈某及韩某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没有意愿或能力抚养韩某某。第三人某儿童福利院愿意作为韩某某的监护人,且有能力照料韩某某,故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陈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第三人某儿童福利院为韩某某的监护人,同时判决陈某支付韩某某的抚养费及儿童医院医药费。
人民法院对涉未成年人的遗弃及关联案件,指定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相关案件同时立案、同步审理、同日判决,一体化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还积极与检察院、民政局、卫健委等多方主体联动,召开联席会议,确立信息互通与协同工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力。经后续回访了解,某儿童福利院接受指定监护后,积极履行责任,涉案未成年人在悉心照顾下,各项疾病均得到了有效治疗,身体状况良好。本案体现了多方联动发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成效。
行政、民事审判融合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孟某户籍登记及相关抚养费纠纷案
孟某乙(男,北京籍)与张某(女,原籍河北省)育有一女孟某甲,出生后随母亲落户河北省,后孟某乙以夫妻投靠入户为由,向北京市某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某派出所作出准予迁入证明,将母子二人的户口迁至北京市(该户户主为孟某乙之父孟某)。孟某甲遂转学至北京市,并在祖父孟某处居住生活。后因孟某乙、张某夫妻关系紧张,提出离婚诉讼,孟某甲搬离孟某处。落户一年后,孟某将某派出所起诉至人民法院,称孟某乙私自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某派出所未经户主即其本人同意即给张某、孟某甲办理户口迁入,请求撤销某派出所户籍迁入行政行为,并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同时,孟某甲以抚养费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称孟某乙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了低保金,但一家三口低保金均汇入孟某乙账户后被其私自扣留,故请求返还。上述二案,由人民法院同一合议庭进行审理。
关于户籍登记行政纠纷,法院认为,某派出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据此作出准予迁入的登记行为具有事实根据,且程序合法。孟某作为户主,对户口有妥善管理之责。综上,对孟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抚养费民事纠纷,经人民法院积极调解,孟某乙主动履行,将私扣的低保金一次性给付孟某甲,孟某甲撤诉。
本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职能作用,由同一合议庭审理相互关联的民事、行政案件,从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开展工作化解矛盾。以专业化审判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律,体现了人民法院践行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理念,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外,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延伸工作,主动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等沟通协调,将二人户籍转移至公共户,以便于涉案未成年人未来的就学、就医。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提高...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六件相关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本批案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及时确定监护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监护人的监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确定监护人等制度,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一中,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机关、民政局、属地政府等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依法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解决其报名考试的难题。
第二,强化监护人职责,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案例二中,父亲将未成年子女的款项作为首付款购买房屋,但未按照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侵害了子女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父亲向子女返还财产。案例三中,直接抚养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将5岁的幼子多次故意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遗弃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第三,积极开展延伸工作,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延伸工作是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色,更是贯彻执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优化延伸工作举措,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例四中,人民法院在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监护能力评估、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抚养纠纷。
第四,多措并举,破解抚养、探望执行难题。由于涉及人身和行为,抚养、探望等案件的执行往往是实践难点。案例五中,人民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委托社工协助,帮助当事人顺利实现探望。案例六中,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手段,刚柔并济,实施执行预惩戒措施,同时审执联动,做好释法明理,最终审执两案均得以妥善处理,对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案例一:依法确定监护人 助力弃婴实现升学梦想郑某某申请确定监护人案
案例二:侵害子女财产权益 父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丁小某诉丁某、汪某返还财产纠纷案
案例三:遗弃未成年子女 父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遗弃案
案例四:评估监护能力 加强融合保护佟某诉伍某抚养纠纷案
案例五:引入社会力量 破解探望难题胡某与杨某探望权纠纷案
案例六:刚柔并济 妥善执结抚养纠纷案胡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
案例一:依法确定监护人 助力弃婴实现升学梦想郑某某申请确定监护人案
王小某出生后不久被遗弃,后被郑某某捡拾并抚养长大。郑某某夫妇曾报警求助,经公安机关多方查找,未能找到王小某的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身份信息。王小某就读于某校初中二年级,即将面临中考,但因亲生父母信息不明,考试报名遭遇阻碍。为此,郑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定郑某某为王小某的监护人。
审理法院认为,王小某的生父母不详,申请人郑某某有意愿也有能力抚养王小某,王小某本人也愿意继续与郑某某一家人生活。经属地政府、居委会及民政部门对郑某某进行调查评估,王小某继续由郑某某养育,有利于王小某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遂判决确定郑某某为王小某的监护人。后王小某顺利报名中考。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助力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中,在党委领导下,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属地政府等多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依法为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切实解决了未成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是“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生动体现。
案例二:侵害子女财产权益 父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丁小某诉丁某、汪某返还财产纠纷案
赵某与丁某离婚,儿子丁小某随丁某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赵某给付丁小某生活费70万元,同时约定该70万元及丁小某从长辈处受赠的13.8万元应作为丁小某购买某房产的产权份额,由丁某代处理买房事宜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丁小某名字及份额。后赵某按离婚协议约定给付了生活费70万元。
同年7月9日,丁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83.8万元,剩余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同年7月12日,丁某与汪某登记结婚,并将案涉房产登记至丁某、汪某名下,载明共同共有。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案涉房屋首付款83.8万元来源于赵某给付丁小某的生活费以及丁小某受赠的财产。该83.8万元应认定为丁小某的财产。丁某作为直接抚养丁小某的监护人,在购置房产时,未按离婚协议约定登记丁小某名字及所占有的份额,侵犯了丁小某的合法财产权益。案涉房产现登记在丁某和汪某名下,双方获得相应利益,应当承担返还款项责任。遂判决丁某、汪某给付丁小某83.8万元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拥有的财产种类愈加丰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是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除为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时亦应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对于厘清监护人的职责,明确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归属及权益被损害的判断标准具有指导意义,对于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具有重大导向作用。
案例三:遗弃未成年子女 父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遗弃案
被告人刘某某与乙某(女)离婚后,于2015年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对刘小某(2012年出生)直接抚养,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小某由刘某某直接抚养,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与前妻发生矛盾等为借口,故意将刘小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经民警、老师等多次训诫、规劝未果,导致刘小某无人照顾,其中多次由民警安排人员代为照料。其中,2019年5月,刘某某将刘小某遗弃,民警接警后将刘小某接至派出所生活多日,刘某某因此被处以治安拘留六日。但刘某某不思悔改,又于同年9月6日再次故意不接刘小某放学,并不听规劝,致使刘小某被民警接至派出所生活多日。刘某某多次实施遗弃,每次持续时间从1日至10日不等,致使刘小某无法得到妥善照料共计30余日。同年9月11日,刘某某因涉嫌遗弃罪被刑事拘留。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确认,刘小某由刘某某直接抚养,刘某某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是刘某某在近两年时间内,多次将年仅六七岁、生活不能自理的幼子,弃置于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处,拒不照顾,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特别是在民警、老师多次训诫、规劝以及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后,仍继续实施遗弃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刘小某的身心健康,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直接抚养的,负有直接抚养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抚养照顾未成年子女。即使存在其他家庭矛盾或者个人私事,也不能逃避抚养照顾义务。遗弃未成年子女绝不是简单的家庭私事、琐事。父母拒绝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的,应依据遗弃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情节恶劣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从严惩处恶意弃养,确保幼有所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案例四:评估监护能力 加强融合保护佟某诉伍某抚养纠纷案
佟某与伍某原系夫妻,2010年生一子伍小某。2013年,双方离婚,伍小某由伍某直接抚养。后因伍某管教方式不当等,伍小某自2024年开始与佟某共同生活至今。因对伍小某由谁直接抚养产生争议,佟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伍小某由其直接抚养。经查,伍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佟某亦接受过行政处罚。
审理法院经单独征询伍小某意见,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佟某生活。后审理法院委托社工机构对佟某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就抚养条件进行家事调查,并对伍小某开展社会观护,得出佟某具备合格的监护能力的结论。最终判决伍小某由佟某直接抚养。
考虑到佟某此前接受过行政处罚的事实,为确保其可以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审理法院在作出判决的同时,向佟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交具体《抚养方案》并作出《未成年子女抚养承诺书》。同时,根据伍小某面临中考的实际情况,审理法院还帮助伍小某进行学业规划。案结后,当事人向审理法院寄送感谢信。
父母双方均有过错的抚养纠纷案件,对当事人监护能力的判断系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本案创新监护能力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观护相结合的保护路径,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对直接抚养一方监护能力、抚养条件等情况的审查评估和衡量判断,确保判决建立在充足的事实证据之上。同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注重加强融合保护,促推监护人提升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
案例五:引入社会力量 破解探望难题胡某与杨某探望权纠纷案
胡某与杨某原系夫妻,生育一女胡小某。后胡某与杨某离婚,约定5岁的胡小某随胡某共同生活,杨某可在每周五探望胡小某。离婚后,双方就探望事宜屡次发生分歧,杨某曾为此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某次探望时杨某和胡小某之间发生了不快,父女之间产生隔阂。现胡某认为杨某的行为不利于胡小某成长,且胡小某对杨某的探望持排斥态度,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杨某的探望方式为每月探望一次。
审理法院认为,杨某和胡小某之间产生隔阂,致使探望受阻,单纯通过探望权判决难以达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的目的,故在诉讼中聘请社工在探望基地协助杨某对胡小某进行探望,并对杨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该次探望后,胡某与杨某达成了新的探望协议,审理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后经回访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探望依协议约定顺利开展。
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的妥善探望,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但实践中探望权的行使往往因双方矛盾受到阻碍。本案人民法院借助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通过协助探望的做法,既尊重了未成年人的意愿,又保障了探望权的顺利行使。通过“协助探望-调解-回访”模式,化解了家庭成员间多年来因探望引起的矛盾,对切实化解“探望难”问题有示范性的作用。
案例六:刚柔并济 妥善执结抚养纠纷案胡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
徐某与胡某系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居,1岁婚生女徐小某随胡某生活。分居期间,徐某借探望之机擅自将徐小某从胡某家带至外地藏匿,并拒绝胡某探望,胡某多次找徐某协商无果,后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将徐小某交由其监护抚养。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小某尚处幼年,出生后主要跟随胡某生活,交由胡某抚养更有利于成长,遂判决胡某与徐某分居期间徐小某由胡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徐某未依判送交徐小某,胡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徐某经法院通知仍不主动履行义务,并将徐小某藏匿至亲戚家,且频繁更换居住地,抗拒执行。人民法院向徐某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若7日内未主动履行义务,将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间,胡某另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徐某离婚,徐某亦不配合审判工作。后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与审判部门联动开展工作,多次电话连线、见面约谈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向徐某宣讲因父母抢夺子女等对子女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例。后徐某主动将徐小某移交给胡某,离婚纠纷案件也调解结案。
抚养权执行属于行为类执行案件,不可代替履行,且涉及未成年子女人身权益保护。如果直接对一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充分考虑对未成年子女是否造成负面影响等因素,实践中执行工作难度较大。本案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手段,刚柔并济,一方面通过预拘留、预罚款等执行预惩戒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沟通、主动履行;另一方面,执行部门和审判部门联动,做好释法明理、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最终促成审执两案均妥善了结,对类似案件处理具有示范作用。
以鲲鹏云为核心的政务云在软硬协同、安全合规、生态繁荣、完备的工具以及配套的专...
以鲲鹏云为核心的政务云在软硬协同、安全合规、生态繁荣、完备的工具以及配套的专业服务等方面具备领先优势,成为石家庄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石家庄政务云是一个面向未来、领先开放的市级云平台,基于“1+3+3+4+N”框架,包含一体化数字底座,数据、业务、AI三大智能平台,标准规范、运维保障、运营保障三大体系,以及生产运行、安全运营、应用创新、行业生态四中心,并通过多项方案开放赋能平台,能够有效支撑城市应用创新,为石家庄市提供优质云服务。
海纳云通过综合运用BIM/CIM、GIS、大数据等技术,在平台上将桥梁数字化、模型化、可视化,并为桥梁量身定制监测管理方案。目前,该平台已接入青岛700余座市政桥梁、2000余条市政道路数据,建立起桥梁监测物联网+云服务体系,24小时守护青岛道路与桥梁安全畅通。当前,市市政公用中心将组织管养单位对平台进行改造升级,拟增加桥梁三维模型、驾驶舱报警与视频联动、驾驶舱病害可视化展示等功能,利用算法深度挖掘风险关联关系,动态评估桥梁倾覆指数和安全结果,打造智慧桥梁监管服务平台2.0。
作为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导者,紫光旗下新华三集团助力郑州高新区建设了市民体验厅、城市客厅、智慧产业厅、运营指挥中心、多功能厅“五位一体”的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基于一个智慧指挥中心、一套三维城市实景、一套城市数据引擎在内的三大内容,实现精准决策、高效管理、优化服务,助推郑州高新区的城市建设和智慧产业的升级。新华三集团助力建设的郑州高新区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正是一个多功能复合型中心以城市数据引擎作为高新区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的中枢,向上建设了IOC可视化平台、经济运行系统等展示分析系统,助推区内智慧产业升级发展。
上海西岸位于徐汇滨江地区,岸线平方公里,是上海中心城区内具公共活力的滨水新城区。依托全球领先的视频结构化分析、人群密度监测、以图搜图等多项原创技术,商汤科技与上海西岸集团联手构建了“智慧公共空间管理平台”,服务集团6800余资产的实时检测,并在检测到异常时自动触发警报。借助智慧公共空间管理平台,集团实现了包含290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及20多个艺术中心、画廊的综合开放园区智慧区域运营,提升整体管理效率及交互体验,让市民享受到更安全、更便捷、更贴心的人性化服务。
2023年,沈阳精细化管理“一网统管”,通过市区两级监督指挥中心,连通22个市级单位、378个区级单位、99个街道和1047个社区,统一问题“发现→推送→处置→反馈→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每月受理市政、园林、环卫、市容、执法等问题超10万件。随着平台的升级,沈阳“一网统管”正在从“高效处置一件事”逐步向“高效治理一区域、一领域”迈进。下一步,沈阳将继续做强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优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一网统管”(运管服)系统平台建设,加强应用系统的运行推广,围绕沈阳市精细化管理实际,继续创新智能化应用场景,赋能行业应用,提升运行成效,让城市运行更安全、管理更智能、服务更精准。
浪潮新基建助力亳州市聚焦参保群众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存在的多重管理、多头跑腿、多次认证等问题,创新开展“无感互认”改革,建设“无感互认”平台,使用“数据融合+共享复用”的数字化手段和“网格化+人性化”服务,破解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民生难题。目前,已经实现养老保险金、高龄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等22个待遇领取事项“无感互认”,惠及46万余人。“无感互认”背后,是数据的“互认”。“无感互认”平台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编辑认证算法,确定50个数据来源渠道,设定45项正向数据、5项反向数据,43项强认证数据、7项弱认证数据,通过整理、转换、清洗、融合,有效归集3800万余条数据,同时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行为数据进行“量化组合式”比对,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真正为群众办事做“减法”。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区的智慧化改造升级,围绕空间数字化及产业数字化两个维度展开,构建行业“双数字孪生”体系智慧园区,充分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借助“物理孪生”实现园区全域感知、全场景智慧的数字化管理与精细化治理;通过“产业孪生”实现园区产业的数字化,辅助深圳湾实现园区运营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智慧园区“新四通一平”即物联通、业务通、服务通、数据通,构建一体化智慧园区数字平台,实现统一管理、运营优化、运营增值。同时,依托深圳湾生态园平台建设,打造深投控自有知识产权的智慧园区标准化平台,围绕深投控数字化转型需要,打造园区智慧化标准建设体系及运营服务体系,实现产业培育、产业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从顶层设计出发,南威软件携手太仓市大数据局共同建设“太融e”——太仓市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统一总入口,通过民生、政务、资讯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化整合,以“一网全办”的核心理念,打造“全方位、全天候、全参与”的城市服务统一总入口。“太融e”整合各委办局已建的服务资源,汇聚政务办事、权威发布、城市生活、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体旅游、学习教育等服务,为市民一键享受智慧生活、了解权威信息、获取时政要闻带来更便捷的体验,为太仓各政府部门服务群众提供更高效的渠道,是全市群众办事、政务服务、新闻宣传的重要平台。
ABO模式构建“一部手机助广西”的数据格局采用了“1+1+1+1+5+N”的顶层设计,即1个基础设施底座,整合政务云、网络基础设施以及现有数字政府的平台支撑能力;1个移动开放生态圈,提供应用开发、应用接入、应用输出等全生命周期的平台服务;1个统一服务平台,形成拉紧政府办公、企业办事、群众生活、文化旅游等的多维应用矩阵;1个数据运营中心,进一步延伸政务数据价值链,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多个移动应用终端,全力以赴打造覆盖“政、商、民、客”全领域应用服务的综合移动产品,以“一机智能应用”构建“一部手机助广西”的新格局。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存在点多、量大、规模小、工期短、信息获取滞后的特点,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区,稍有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操作,就有可能影响城市生活。事关工程安全,深圳市龙岗区联合新点软件,优化升级龙岗区“一网统管”信息平台,建设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系统,打造网上备案统一纳管、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的城市治理新模式,助力龙岗区安全监管水平有效提升。“管理+服务”让城市管理既有尺度又有温度,龙岗区打造全区统一备案登记入口,通过手机端“一网统管APP”,实现巡查人员“不见面”审批、业主“不出门”备案,有效精简备案流程,节省业主和工程单位的时间精力,让工程“更放心”、业主“更安心”。
近日,华能置业的“置业公司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在2024年电力行业“...
近日,华能置业的“置业公司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在2024年电力行业“两化融合”暨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高峰论坛上,荣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 “2024年电力行业数字技术应用技术创新典型案例”荣誉。这是中国华能在此次论坛通信与物联网领域的唯一获奖项目,标志着华能置业在不动产智慧管理和数字化转型领域取得的突破性成果。
10月17日,2024年电力行业“两化融合”暨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高峰论坛在重庆举行,来自全国各大电力企业、科技公司和行业专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数字技术在电力行业的深度融合与应用。论坛期间,中电联对2024年度数字技术应用创新案例进行了颁奖,华能置业凭借“置业公司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荣获“典型案例”荣誉。
该项目通过创新性地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了高效智能的 不动产管理平台,全面提升了楼宇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平台实现了能耗监控、设备管理、空间优化等功能的深度集成,不仅减少了运营成本,还显著提高了资产运营的透明度和决策效率,体现了华能置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不断探索与实践。
“置业公司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作为中国华能在通信与物联网领域唯一获得该奖项的项目,致力于推动不动产管理的数字化和智慧化。该项目通过物联网设备的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形成了楼宇设备自动化运维、能耗智能管理的创新应用模式, 为不动产运营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提供了新方向、新思路。
该项目不仅大幅提升了楼宇管理的效率与智能化水平,还为不动产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持,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运营目标。通过实时的能耗监控与分析,项目已为多个楼宇节约了约15%的能耗,显著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智能化的管理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楼宇设施的故障预警能力,降低了设备维护成本。
华能置业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践行创新驱动战略,未来,华能置业将继续加大数字技术与不动产管理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新模式和新机遇,推动智慧管理平台的进一步优化和推广,助力中国华能在数字化转型的道路上走得更深、更远。(马怡诚)
【大国粮策】“锄禾日当午”遇上“代码田间舞”!南农AI农场主带你“云”种地
“智慧光源大脑”是国内首个同步辐射人工智能数据解析平台,能够更高效地处理同步辐射实验产生的海量复杂数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半年,近日,有媒体采访多位科研人员,梳理新科普法落实效果。受访的多位科研人员表示,新科普法为科研人员开展科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6月初,依托东南大学共建的南京紫金山实验室发布全球首个6G广域低空覆盖的无蜂窝通智感融合外场试验网,赋能低空经济、数字能源、智能制造等应用场景,有望催生千亿级产业链,助力南京打造“6G之城”。这是东南大学勇挑硬核科技创新大梁,支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动缩影。
从国铁集团获悉,近期,沪昆高铁杭州东至长沙南段(以下简称“沪昆高铁杭长段”)安全标准示范线建设拉通试验圆满成功,复兴号动车组列车最高试验时速达385公里,各项设备指标表现良好。
专家建议,预防糖尿病足,糖尿病患者每日需用38℃以下温水泡脚,擦干后检查趾间有无破损,穿透气棉 袜与宽松鞋,并每年至少做一次足部血管神经专项检查。基因疗法主要是通过刺激血管生成来改善近端肢体的血液流入,从而改善单个血管小体中的血液再分。
既能上天飞行,也能踏海遨游,我国完全自主研制的AG600“鲲龙”飞机,正是这样的“跨界”航空装备。近期,“鲲龙”喜讯频传——4月20日,获颁中国民航局型号合格证;5月6日,批产首架机总装下线日,顺利完成生产试飞;6月11日,获颁中国民航局生产许可证。
记者从展会上感受到,过去几年氢燃料汽车的发展倒逼氢能产业的发展,而今,氢能的应用从燃料电池车的单一赛道向其他行业辐射。丰田智能电动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丰田中国氢能事业总部领域长线年百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规模的目标面临挑战。
近日,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血液病医学部高晓宁教授团队和周杰教授团队合作,在国际著名期刊《Oncogene》发表突破性研究成果,首次揭示PHF19基因在急性髓系白血病中的“致命开关”作用,为破解白血病复发耐药难题带来全新解决方案。团队首次阐明WTAP-PHF19调控轴的双重表观遗传调控机制,这相当于找到了癌细胞的“能量总控开关”。
科研之路道阻且长,如何选对方向?如何坚定信念走得更好、走得更远?我们邀请了几名在不同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请他们讲述自己当初为何选择投身科研,并勇毅前行、不断攀登科技高峰的故事。
一种能够为任何3D打印器官快速设计血管网络的计算模型,可能让我们离无需供体即可移植人工肝脏、肾脏或心脏的目标更近一步。研究人员利用模型,为一个由肾细胞3D打印而成的1厘米宽环形结构设计了由25条血管组成的网络,整个过程仅用了几分钟。
在6月18日至20日举行的2025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海)(MWC上海2025)上,一系列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集中亮相。
每年春天,在南半球夜空的指引下,数十亿只布冈夜蛾会向南迁徙1000公里,到达澳大利亚的阿尔卑斯山脉。
厦门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研究院教授梁亮亮团队联合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刘小钢团队,在镧系元素掺杂光子雪崩上转换纳米晶研究中取得进展。
几十万年前,不只是我们“毛茸茸”的祖先在奔跑、狩猎、生火,还有许多其他“人类亲戚”也栖居在地球上。
记者从上海海洋大学获悉,该校水产与生命学院、上海海洋大学eDNA工程中心张玮研究小组在四川稻城海子山保护区的从前措,完成了一次令人兴奋的“生命寻宝”——发现并命名了一种全新的藻类。
在生命起源的奥秘中,胚胎发育始终是深受关注的谜题之一。研究发现,在小鼠胚胎发育到7.75天时,胚内、胚外层交界处出现一个独特的信号“洼地”——器官原基决定区(PDZ)。
高校学术共同体是科学家精神的培育者、践行者、传承者,以科学家精神引领学术共同体文化建设、以制度机制创新推进科学家精神转化为学术共同体的行动自觉,必将推动高校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中做出积极贡献。
今年麦收期间,各地积极应对高温炎热和多轮大范围降雨天气影响,高效调度机具,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服务保障,全力组织抢收,努力做到适收快收、应收尽收。
该文档围绕AI智能+智慧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展开,全面阐述了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
该文档围绕AI智能+智慧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展开,全面阐述了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具体内容如下:
1. 人工智能发展概况:历经三次浪潮,当前处于第三次高速发展阶段,建立在信息化普及和行业大数据积累基础上。其发展分为运算智能、感知智能、认知智能三个阶段,在语音合成、识别、图文识别、医学影像、阅读理解、医学推理等多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如科大讯飞在相关技术上成绩突出,多次刷新世界纪录 。
2. 医疗行业政策与平台支持: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推动人工智能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如支持研发相关技术、规范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同时,依托科大讯飞等公司建设智能语音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推动技术落地。
3. 智慧医院产品布局与应用效果:以医学人工智能平台为核心,涵盖诊前、诊中、诊后多个场景,打造了导诊导医机器人、语音电子病历、医疗语音录入系统等7个核心应用产品。这些产品有效提升了医疗效率,如医学语音识别率达97%,病历结构化比例达95%,平均病历书写效率提升4倍,电子病历使用率增加100%。不同产品在实际应用中均取得良好效果,像导诊导医机器人交互频繁,语音电子病历使用量大幅增长等。
4. 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中心:能有效解决三甲医院和基层医院在影像诊断方面的难题,通过系统检测结合人工核对,降低漏检率,提升诊断效率,达到普通三甲医院影像科专家水平。该中心整合多方资源,还接入初创企业能力,开展心电分析、眼部筛查等多领域服务,并探索常态化使用模式。
5. 智医助理与家庭医生服务:智医助理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笔试,以此为基础研发的辅助诊疗应用,可解决基层医生技术不足问题。在家庭医生服务中,智医助理实现语音建档、智能随访等功能,显著提升随访能力,节省工作时间,提高家庭医生履约率。
6. 合作案例:科大讯飞与众多医院及机构展开合作,如与安徽省立医院共建智慧医院和联合实验室,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医药卫生人工智能研发应用。
病理数字扫描+智能分析一体化解决方案(镜灵),是一款由复星杏脉自主设计、自主...
病理数字扫描+智能分析一体化解决方案(镜灵),是一款由复星杏脉自主设计、自主研发,入选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产品目录,聚焦肿瘤精准医学诊断的全自动病理检验一体化的AI产品,为病理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数字化,病理临床标本全覆盖,采用全自动同时上下片和高速聚焦技术,搭配AI技术智能分析病灶图像,是市场唯一硬件+AI+信息化产品的全套解决方案。
为支持病理切片的数字化管理建设,需要实现病理切片批量全自动扫描与上传。目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日均病理切片量为4000例左右,需要高通量扫描仪才能支持病理切片的自动化扫描,减少人力工作。
复星杏脉的数字显微图像扫描系统(镜灵)AT400可支持一次400片的高通量扫描,单片20X倍下扫描仅需30-40秒的时间,单日最大扫描+分析可达1000片以上。且可持续稳定工作1000小时以上(7/24小时),大幅度节省人工、提供效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自动无人值守扫描。
同时,对于扫描完成的数字病理图像可自动上传至数字显微图像管理系统,实现病理切片的数字化管理。
病理图像的数字化管理,将容易褪色、损坏和丢失的物理切片转换成数字图像,一方面可解决病理切片的存储问题,减少切片占用的物理空间,另一方面也可增加切片的重复利用,方便病理医生和患者查询调阅促进病理科研教学工作的开展。
杏脉融合“数字病理+远程诊断”于一体,建设智能化数字病理样本管理平台,助力病理全科数字化发展满足病理科切片数字化管理、数字病理诊断、质控管理、科研教学等需求,为病理医生提供创新的诊断模式和智能服务。
可通过对接扫描仪自动上传病理图像和手动上传病理图像至服务器两种方式实现数字切片图像的上传。
可对已上传完成的数字切片进行管理:编辑切片信息,如切片号、病理号、切片类型等;可对切片设置辅助诊断选项,启动、停止或更改AI辅助诊断;可删除无效的切片图像;可对数字切片库中的切片图像根据多种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查询。
可线上浏览切片图像,实现图像的无损缩放、多种倍率切换,自由拖拽等等;可查看同一病理号下相关切片图像,可导出图像至本地。
可对切片库中的切片图像进行标注,支持矩形、圆形、自由画笔等多种标注工具进行标注并给与注释;支持对标注结果进行编辑、查询等操作,方便后续科研和教学。
可提供接口与院内PIS、HIS等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从PIS系统直接调阅病人的病理切片图像,实现医生移动办公需求;可提供接口传输病理切片图像信息。
可一键生成玻片二维码,并设定可供借阅登记用户浏览的切片时限。借阅用户可通过多终端(PC、WEB、移动端)等方式进行数字云切片的浏览。系统可实时更新、同步和记录玻片借阅记录、借阅状态、浏览状态、浏览次数、二维码生效/失效剩余期限等。
23个AI医疗场景盘点:患者护理、医疗影像与诊断、药物研发、超级自动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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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出院不用下楼排队,在病房扫码2分钟搞定,必须给二院点个赞!”患者王先...
“现在办出院不用下楼排队,在病房扫码2分钟搞定,必须给二院点个赞!”患者王先生体验的,正是吉大二院正在推行的“手机入院”+“床旁结算”双轨智慧医疗服务,这项服务实现了从门诊预约-住院治疗-医保结算全链条数字化闭环。
患者通过手机就可以完成入院缴费、床位预约,在护士站即办即住;出院时在病床旁一键结算,之前一两个小时才能跑完的出入院流程,现在短短几分钟即可完成,这也是吉大二院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方面再出新招、更进一步!
“过去患者拿着纸质住院卡,需要在门诊、住院处、护士站之间多次往返,现在通过手机几分钟就能完成全流程。”信息中心主任陈彦东介绍,目前,在吉大二院三个院区都已经开通,患者在门诊医生开具电子住院证后,只需在手机上就可以实现办理,当天入院当天办理,需要排期的,也可以在接到通知后在手机上办理,省掉了到护士站的办理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在家等床、到院即住”。
在此前院内试点床旁结算服务的基础上,吉大二院已完成全院床旁结算系统升级,患者出院时无需前往住院处,手机操作即可完成费用核对、医保报销结算。心血管内科数据显示,双功能叠加后,患者平均住院出院效率大幅提升,真正实现“患者少跑腿”。
心血管内科门诊医生开具电子住院证后,她在女儿协助下通过微信支付费用,直接到心血管内科护士站打印腕带,入住病房。
医护人员在病区护士站即可现场为患者完成医保联网报销与自费部分的结算,结算明细、医保报销金额、个人支付金额等信息均可清晰展示并在患者手机端展示。李女士女儿确认无误后,通过手机即可完成最终结账。
“以前办住院出院得全家总动员,现在一个人就能搞定。”李女士的案例不是科室个案,从近期数据看,新生儿科、运动医学与关节镜科等科室手机入院、床旁结算率已达95%以上,形成“门诊-住院-出院”全链条数字化服务模式。
双功能服务的全面落地,不仅标志着吉大二院从“信息化”向“智慧化”的模式发展,更折射出新时代医疗服务体系以民生为导向的深层变革。吉大二院这种全流程智慧医疗服务链的构建,将“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的理念转化为具象化的就医体验,每一个环节都渗透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医学人文关怀,让技术创新始终与人文温度同频共振,推动患者满意度从“便捷体验”向“情感认同”升级,实现医疗服务从“功能满足”到“价值引领”的质变,为新时代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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